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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10蚌埠市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0

蚌埠市201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88个(详见附件1《蚌埠市201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环节依次进行。每个环节要确保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蚌埠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报名时间:2010年9月18日--9月19日(周六--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报名地点:蚌埠市就业服务中心(体育路劳动保障大厦三楼人力资源市场)。

3、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4张、户口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符合加分规定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还须在报名时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盖有原省人事厅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钢印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

4、除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外,招聘计划数与各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招聘计划数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可于9月27日上午8:30--11:30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胜利中路35号)五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出现等额的,设定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的最低分数线均为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个程序。

5、市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认定曾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也不得报考聘用后与用人单位构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6、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报名人员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每人每科45元、两科合计90元标准交纳笔试费用。

(二)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

《职业能力测试

《公共基础知识

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对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选聘生(“村官”)按规定程序审核后,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成绩上各加2分。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到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相同时,以《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及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将于10月25日左右在蚌埠人事人才网公布。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一般采取专业知识笔试、面试、试讲、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素质能力及潜能。

各岗位专业测试的具体方式、时间和地点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拟订工作方案后另行通知。

参加专业测试人数等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个程序。

(四)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依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70%。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

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主要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编外聘用人员除外)。

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招聘工作的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人社局会同各招聘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指导。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应当按规定回避。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52-3125632;考务咨询电话:0552-2056631;监督举报电话:0552-2043071。各招聘单位电话详见《蚌埠市201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本次考试,市人社局不统一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附件1:蚌埠市2010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蚌埠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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