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基本条件
1、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8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于2014年10月28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28日之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0月28日之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73年10月日以后出生)。
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2014年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省文化厅门户网站(www.fjwh.gov.cn)和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fjysxx.com/)公开发布。
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8日至11月11日。
(二)、报名方式: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直接通过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http://zp.fjkl.gov.cn),以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网上报名、网上缴交报名费80元/岗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成功后3日内,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其报名费将通过网络银行退还至原缴费银行卡。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在职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可在考核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考试办法
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各岗位的考试办法如下:
(一)教师及工勤岗位(01—06、14岗位)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技能测试合格线为60分。按笔试与技能测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人数时,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笔试、技能测试与面试成绩按3:4:3比例折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为拟聘人选。若技能测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二)行政、教辅岗位(07—13、15—17岗位)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人数时,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笔试与面试成绩按6:4比例折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为拟聘人选。若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三)考试时间、地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明,并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网站。资格复审时间、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将在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核与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根据安排,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医院,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西江滨大道学院路8号(闽侯甘蔗市民广场旁)福建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100
电话:0591-38268010联系人:姚老师
监督电话:0591-87118170(驻省文化厅监察室);0591-38268016(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
2014年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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