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及职责
石狮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招聘劳务派遣工4名,主要职责是从事办税服务厅窗口工作。简章发布地址:公务员考试信息网(http://www.sdsgwy.com)
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在石狮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至1996年7月1日期间出生)。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行为记录,计生、综治等符合政策规定。
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税收、会计、财务、财政、计算机、法律等专业。
要求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男性1.73米以上,相貌端庄,具有较好的普通话、闽南话等语言表达能力和思维反应能力,能较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健康条件,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组织纪律观念和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适应加班工作。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4年7月1日前取得。
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由基础工资、薪级工资、岗位津贴、岗位考核奖组成,平均工资、津贴等不少于2400元/月,聘用后给予办理社保、医保。
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地点:石狮市国家税务局人事教育科。
应提供的证件: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上述原件的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3张,个人简历1份。
招聘程序
公布方案。我局将在石狮人才网(网址:www.sshr.net)及我局内部网页公布招聘公告。
组织报名。公布公告后,报名人员本人应携带报名资料到石狮市国税局人事教育科报名,填写《石狮市国家税务局招聘办税服务厅劳务派遣工报名表
资格审查。由我局人教科、监察室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
组织面试。面试主要考核测试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后按成绩取前4名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2010年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咨询电话:0595-88877178,0595-88877186
联系人:林先生、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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