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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0

招聘条件(一)审判业务庭录入员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本人没有受过刑事处罚。2、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有法律专业文凭的优先考虑。熟悉电脑应用操作,打字速度要求一分钟60个字以上。3、在漳州市区有住所的。4、年龄在25周岁以下。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二)办公室打字员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本人没有受过刑事处罚。2、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有法律专业文凭的优先考虑。熟悉电脑应用操作,打字速度要求一分钟60个字以上。3、在漳州市区有住所的。4、年龄在25周岁以下。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三)驾驶员(男)1、品行良好,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法院工作。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3、漳州市芗城区、龙文区常驻户口或漳州有住房的。4、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驾龄三年以上。(四)导诉员(女)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本人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2、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有法律专业文凭的优先考虑。3、身高160cm以上;体重:按照身高与体重的通用合理比例确定。4、在漳州市区有住所。5、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6、责任心强,服务热情。7、形象良好,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会说闽南话。8、身体健康。无家族遗传病史及慢性病,无纹身,无不良嗜好。考试面试、技能测试,择优录取。欢迎符合以上条件的有意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一寸白底免冠彩照一张前来报考。

报名地点: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www.sdsgwy.com);

报名时间:8月21日至9月6日止;联系人:小袁;联系电话:2175182;217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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