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下半年福建省泉州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261名编制内工作人员
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61名。特别说明:“临床医学”专业指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不含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专业。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二)其他条件及要求1.我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2、曾被我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为编制内员工,服务期未满五年而辞职的,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服务期满五年后辞职的,仅限报考符合《岗位信息表
4.准考证下载及打印。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应于12月17日至12月23日登录上述报考网站,通过登录考生通道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应按时打印并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未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二)报名注意事项1.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失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2.考生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3.考生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规格200K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4.考生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报考对“其他条件”有作要求的岗位的考生(如两年工作经历、执业资格证书等),应在报名系统中的“其他条件”栏中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真实情况,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5.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考生可减免有关考务费用。此类考生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再于笔试当天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考点主考室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特困家庭的考生,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考试办法本次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组织面试。岗位拟聘人数与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由市卫生局商市公务员局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或调整招聘计划数。(一)考试科目1.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临床医学、临床医学(病理方向)、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康复治疗学(西医)、妇幼卫生、预防医学(妇幼保健方向)、临床医学(超声诊断学方向)、医学影像学(超声医学方向)、麻醉学、病理学、预防医学、视光学、眼视光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精神医学、精神卫生、医学美容的考生,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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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分办理。根据我省及我市有关规定,泉州市公务员局将于笔试结束后为符合享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考生办理加分手续。加分具体事宜将于笔试结束后在泉州人事网、泉州人事考试网另行发布通知。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包括:(1)参加我省或我市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具体的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2)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
2012年下半年福建省泉州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编制内人员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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