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36名工作人员
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已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毕业生,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5、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94年6月1日至1982年6月1日期间出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职位表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2年6月1日前取得;
7、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 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8日——6月1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东山县人事局。报名工作由县人事局统一组织。
3、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后留证明原件和证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3张。报考者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4、应届毕业生学历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提交审核,在职考生必须在考核前提交单位同意调动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5、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数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招聘。
考试的方式、时间和内容
1、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
2、笔试时间:2012年6月16日9:00—11:00。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
3、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
4、加分事宜。①东山县户籍的考生,笔试成绩加3分。在东山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视同东山县户籍和东山县报考者;2012年6月1日前常住户口在东山县或东山县生源的毕业生,均视为本县报考者。②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毕业生(包括参加“服务社区”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其他相关项目)的大学生可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其中,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人发[2006]10号执行,"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委办[2006]73号执行, "志愿服务西部"和"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大学生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团闽委联 [2007]7号执行。有关加分证明于报名时一并提交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加分不受笔试成绩满分的限制。
5、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作答,考生应自带考试用具。
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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