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为满足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提升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素质,经研究决定,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如下:
一、公开选调、公开招聘岗位
计划公开选调4人、公开招聘20人,共24人,其中:法院2人、市委办1人、公安局9人、经贸局2人、劳保局3人、民政局1人、审计局3人、台湾农民创业园区管委会3人。公开选调、公开招聘的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详情,可通过漳平市政府网(http://www.zp.gov.cn)查询《漳平市公开选调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公开选调、公开招聘范围
(一)公开选调。主要是从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同类人员中选调。
(二)公开招聘。主要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不包括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等资格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选调(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六)其他
1、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
2、选调(招聘)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3、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选调(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
4、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除选调(招聘)单位另有规定外,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报名方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1年6月27日至7月6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各选调(招聘)单位主管机关。
(三)携带材料: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照2张,同时登录漳平市政府网下载填写报名表1份。其中:
1、全日制普通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可先用学校就业推荐表报名;往届(待就业)毕业生须随附报到证(正页)。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机关的同意报考证明;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交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随附社保手册。
3、符合公开招聘考试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申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只计入笔试成绩。
4、农村特困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免交有关考务费用。有关报考人员应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进行申报(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报考者应认真阅读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报考岗位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若有不实之处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将取消资格,并承担有关责任。
2、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3、报考者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审查,时间:2011年7月7日至7月8日。
2、实际报名的人数与各岗位拟选调(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紧缺急需岗位除外)。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于2011年7月13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到招考单位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规定,每人缴纳报名费80元。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笔试时间:2011年7月16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本次统一笔试地点设在漳平市区,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
(二)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人选按照与每个岗位拟选调(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统一由领导小组组织。时间一般安排在笔试的第二天,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计算
1、紧缺急需等岗位进入考试人数与拟选调(招聘)人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该岗位报考者的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
2、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人选按照与每个岗位拟选调(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同一岗位的报考者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按本市生源、具有服务基层工作经历、学历高、职称高、优秀毕业生(含三好生)、学生干部的顺序优先进入体检。
2、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
3、体检结束,由用人单位主管机关负责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选调(招聘)。
4、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原则上用人单位应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办理调动或聘用手续
1、综合报考者的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用人单位结合有关岗位需求,研究确定拟选调(招聘)人选,并按管理权限向有关部门报批。
2、招聘对象在我市应最少服务五年,否则,本市将不予以协助办理其档案及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九、其他
1、漳平市政府网(人事局信息公开目录)是本次公开选调、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2、本次公开选调、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
附件:
1、漳平市公开选调公开招聘岗位表,报名联系录▽点击下载
(以下表格请从漳平市政府网->人事局->下载中心->人事考试中心下载)
2、漳平市公开选调招聘报名登记表
3、漳平市招聘公安文职人员政审考核表
漳平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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