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

当前位置:查字典资讯网 > 公务员 > 福建 > 福建安溪县2010年下半年医疗卫生单位招考简章

福建安溪县2010年下半年医疗卫生单位招考简章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0

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您关注:安溪县2010年下半年医疗卫生单位招考简章

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9日—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县委党校办公楼六层)。

联系电话:0595-23260317、0595-23236224。

根据泉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机关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详见《安溪县201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且年满18周岁,具有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5.身体健康,符合招考体检标准;

6.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9日—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县委党校办公楼六层)。

联系电话:0595-23260317、0595-23236224。

报名要求:

1.尚未就业毕业生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护士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护士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原件及复印件。

2.在职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每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带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4张。

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代为报名。

3.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考通知要求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四、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县人事局核发准考证,请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0年12月7日-8日到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领取,并缴纳考务费80元。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领取的,可委托他人携带身份证件(指受托人的身份证件)代为领取。

五、考试

1.01—26职位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卫生基础知识

2.27、28职位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4.笔试成绩合格线由招考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在考试成绩合格的人选中,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报考同一个职位以相同成绩并列入围最后一名体检资格候选人的,加试面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2010年度秋季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核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的,从笔试成绩合格的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将拟聘用人选在安溪人才网(网址:http://www.axrc.gov.cn)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八、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聘用制人员进行管理。

九、办理合同登记手续

新招聘的人员从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持聘用合同、《泉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十、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在安溪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十一、其他事项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安溪县人事局

安溪县卫生局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上一篇:2011年福建省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 下一篇:2010年下半年福建三明市梅列区人事局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