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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平市事业单位2010年下半年招聘公告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0

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您关注:2010年下半年漳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公告

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

3、符合有关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的同时须一并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申报,否则视为放弃加分资格。加分只计入笔试成绩。

为满足我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5名:安监局下属事业单位1名、旅游局1名、劳保局5名、审计局2名、水利局1名、农业局4名、畜牧兽医水产局1名。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及其他详情,见《2010年下半年漳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龙岩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应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本次招考面向社会,报考人员不包括本市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其他:

1、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

2、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3、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收(聘用)人员高等院校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4、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除招聘单位另有规定外,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

5、根据闽人发〔2009〕221号文件精神,对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到漳平服务、服务期为两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本次乡镇(街道)岗位,可免于参加统一考试,予以直接择优招聘。

6、根据闽人发〔2006〕10号文件精神,为鼓励吸引优秀人才参与应聘,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报名本次招聘,可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择优招聘,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

三、报名方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3日至12月6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

3、符合有关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的同时须一并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申报,否则视为放弃加分资格。加分只计入笔试成绩。

4、属农村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有关考务费用。这些报考人员应在报名的同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申报减免有关考务费用。

(四)资格初审:时间为2010年12月7日,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负责。

(五)准考证领取:获考试资格的人员,应于2010年12月9日前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规定,每人须缴纳报名费80元。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使用百分制计分。紧缺急需专业等岗位在考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拟聘人数时,设定笔试面试卷面及格线6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紧缺急需专业岗位除外)。

2、笔试内容为《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笔试时间:2010年12月11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本市市区,具体见考生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按照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统一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1、体检人选按照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最后一名如出现并列,则按本市生源、具有服务基层工作经历、学历高、职称高、优秀毕业生(含三好生)、学生干部的顺序优先进入体检。

2、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生应按招聘领导小组的安排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有关费用自理,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4、体检出现缺额时,可根据需要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核

体检合格,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拟聘用人选的德才及计生、综治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

六、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报有关部门办理用编、聘用手续。

2、招聘人员应服从招聘单位的安排,并在规定的时间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人员一律实行合同管理,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进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当事人已和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依法解除原合同。

4、本次招聘试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不低于五年,招聘人员服务期未满,本市将不予以协助办理档案及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七、其他

1、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在漳平市政府网http://www.sdsgwy.com/(www.zp.gov.cn)或政府信息公开栏发布。

2、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

漳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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