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湖里区区属事业单位201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简章
报名时间:6月24日至7月2日(双 休日除外)
笔试时间为7月11日上午9:00-11:0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
根 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 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 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 件。
二、招聘岗位、人 数及条件
岗 位条件及招聘岗位、人数详见《湖里区事业单位2010年上半年补充编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1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007年以来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外地往 届未就业毕业生,不得报名。
事 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二) 厦门生源毕业生(含就业和未就业毕业生,已就业人员其户籍和人事关系须在厦门,下同)是指入学前(指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院校前,下同)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
符 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参照厦门生源:①入学前户籍在厦门市但学籍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②入学前户籍和学籍虽不在厦门市,但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期前父母或配偶有一方户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2010年应届毕业生。
(三) 报名办法
本 次考试报名均采取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6月24日至7月2日(双 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见附件一。
3.报名要求:《报名表
应 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往 届待就业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社 会在职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证明岗位要求资历的相关材料。
厦 门生源毕业生除需提供以上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入学前中学毕业证书、户口簿;参照厦门生源的毕业生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报名截止日前父母的户口簿;②报名截止日前配偶的户口簿和结婚证书③入学前本人户口簿。
岗 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应聘人员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岗位证明等有效凭证。
每 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 资格审查
各 招聘单位根据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审查合格者,于7月9日发给准考证。资格 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 原则上由区人事部门在征求用人单位意见基础上提出意见,并报市人事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进 入面试和考核阶段时,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条件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资格条件复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 笔试。
1.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7月11日上午9:00-11:0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1——22岗位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笔试成绩将在厦门湖里人力资源网上公布,并通知各招聘单位。
3.加分规定
① 厦门生源毕业生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再加10分。
② 参加福建省级和设区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等项目(含省内生源参加外省上述服务基层项目),于报名截止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可享受加分。
参 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为一年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笔试卷面分加5分。
符 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厦门生源报考事业单位可同时享受加分,各项加分不设上限。
③ 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报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不享受笔试加分优惠。
(二) 面试: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 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 按实际上合格线的人数确定。
面 试时间定于笔试后一周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由面试考官当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比例为 1:1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5分。
(三) 综合总分的计算
笔 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
五、体检与考核
(一) 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得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
(二) 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体检通知根据统一安排参加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 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考生或招聘单位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得知结果的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区人事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 次招聘体检标准参照2005年1月17日国家人事部、卫 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三) 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从考试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区人事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 公示。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湖里人力资源网(网址:http://www.xmrl.cn ) 公示7天。
(二) 聘用。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有关审批和聘用手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按照单位相应职数聘任),并依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
七、其他事项
(一) 报名手续、招聘条件等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二)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201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
(三)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是在国(境)外学习取得的且有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
(四)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本专业学历、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
(五)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事关系在厦门”是指经组织、人事、教育等部门办理人事关系入厦审批,且已由组织、人事、教育等部门办理人事关系介绍到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报到上岗。已实现就业但尚未到人事部门报到的大中专毕业生要报考要求为社会在职人员岗位的,须在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日期(含当天)前,到政府人事部门办理就业手续,方可报考要 求为社会在职人员的岗位。
(六)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均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应聘人员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岗位证明等有效凭证。
毕 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经验)。
(七) 应届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届毕业生。
(八) 未就业毕业生是指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后尚未到政府人事部门办理就业审批及报到手续的人员。
(九) 户籍要求为厦门的,不含蓝印户口及在厦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
(十) 有关年龄、户籍的报考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0年7月2日)。如:最高年 龄要求30岁是指1980年7月2日(含) 之后出生的人员。有关工作经历(经验)的报 考要求计算到2010年8月31日(含)。
(十 一)厦门生源(含参照的毕业生)未就业毕业生不受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户籍限制。
(十 二)2010年9月30日前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延长至2010年10月31日),取消聘用资格。
(十 三)根据《厦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十 四)招聘的人员应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十 五)聘用人员养老保险执行厦府[2004]178号文件规定。
(十 六)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一周内,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 七)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
(十 八)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
(十 九)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厦门湖里人力资源网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上 述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附件一:湖里区事业单位2010年上半年补充编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1
附件二: 湖里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厦门市湖里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上一篇:2010年福建省泰宁县教育局招聘教师公告 下一篇:2010年福建省永定县招聘工作人员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