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泉州市人事局《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机关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1、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1﹕3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果个别岗位只有1﹕1或低于1﹕1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3、进入面试的考生应事先提供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审核:①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成人教育者除外)原件及复印件。②在职人员(含已办人事代理对象)报考时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籍证明)、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有关证明。③留学归国人员按应届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政策咨询、技术和考务方面的有关问题可从泉州人事网的考生咨询栏目进行咨询,也可采取电话形式咨询。报名手续等有关具体问题咨询: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95-22115511;招聘工作政策咨询:市人事局流动开发科,联系电话:0595-2211949322112393。市监察局驻市人事局监察室(监督电话):0595-22117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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