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及人数
1、岗位:区应急处突综合救援专职队员。
2、人数:35名 (其中:驾驶员4名、普通队员31名)。
招聘条件
1、岗位要求: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记录,热爱应急处突、综合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身体条件:身高1.6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口吃、色盲和其他传染疾病,无重大疾病史、身体无残缺、无心脏病等,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应急处突、综合救援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其中报考驾驶员岗位的需要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
3、文化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其中,驾驶员岗位必须具备相关资质(驾驶证B照及以上、两年以上驾龄)。
4、年龄条件:男性,18至30周岁(年龄时间计算截止至2014年7月31日);退役军人、警察院校毕业生,具有灭火救援、应急处突相关工作经历的或有企业消防队经验的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
5、户籍条件:具有江西省所辖市、县(区)常住户籍。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及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或被行政机关辞退、开除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分的;
(3)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理的;
(4)有不良行为受到公安机关处理的;
(5)其他原因不适宜在应急处突综合救援专职队员工作岗位的。
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应急处突综合救援专职队员,按照信息发布、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1、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在南昌经开区政务门户网站(网址http://ncjk.nc.gov.cn)等媒体发布,并印制招聘海报在我区各社区、行政村张贴。
2、报名
报名统一采用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南昌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双港西大街199号办公大楼1楼1114室、1109室),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21日—9月2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双休日除外),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如应聘人员不足,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
3、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在报名的同时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证书、驾驶证、退伍证(其中有企业消防队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
资格审查贯彻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应聘资格。
4、体能测试
所有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待定。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才有资格进入笔试、面试。
5、笔试(占总成绩40%)
时间、地点待定,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应急处突基础知识、灭火及综合救援基础知识等。
6、面试(占总成绩60%)
时间、地点待定,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结束后,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7、体检
时间、地点待定,体检工作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8、政审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参加政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无违法违纪、现实表现、无违反计划生育的相关材料等,对有疑问的,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政审合格者方可选聘。
9、办理聘用手续
政审结束后,根据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含2个月集训时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经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名单,由区人才交流中心按人才派遣方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南昌经开区人才交流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每年签一次。
待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其它事项
1、本公告所称的应急处突综合救援专职队员是指聘用到南昌经开区应急处突综合救援大队的队员及驾驶员岗位,主要从事应急处突、灭火、综合救援等相关工作。
2、本次招聘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791—83856198,13707917170袁警官,13803505151徐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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