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岗位和数量
小学语文教师5名(其中男教师2名),小学数学教师5名(其中男教师3名),小学英语教师1名,小学美术教师2名(其中男教师1名),小学音乐教师2名(其中男教师1名)。
选调岗位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任教5年以上(含5年,截止到2014年8月31日)的在职在编教师;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大专及以上;
(四)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并具备选调岗位专业技术资格及聘任为选调岗位的人员;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省、市、县级学科带头人,省、市级骨干教师,市、县级名师,省特级教师;
2.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本学科公开教学上课或教学技能比赛(不含说课)县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3.获市级及以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省学科带头人、省特级教师和全国、全省模范(优秀)教师获得者,不受上述条件和选调名额限制,可与选调学校联系,经审核批准,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选调。
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月29日至31日。
2.报名地点:吉安师范附属小学办公室,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和聘任证书、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3)本人任教年限证明、所在学校及主管部门出具的报考证明。
现场填写《吉安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
4.考试收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5.报考人数的比例要求:选调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需达到1︰3的比例(特殊岗位或短缺人才、高层次人才可适当降低比例)即可开考。
6.资格审查:选调学校负责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市教育局负责对试教入闱人员的资格复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选调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监督检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对于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选调资格。
(二)考试
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选调岗位学科专业知识和小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材教法(含课程标准)。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8月9日。
(3)笔试地点:吉安一中阳明楼。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岗位数1∶3的比例(特殊岗位或短缺人才、高层次人才可适当降低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一并列入)。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语文、数学和英语教师岗位的面试为试教。试教内容为所选调岗位小学相关学科课程,具体试教内容现场临时抽取确定,试教者当场备课,当场试教,并当场公布试教成绩。试教考试时间20分钟,试教成绩总分为100分。
(3)音乐和美术教师岗位的面试包括试教和专业技能加试。试教内容为所选调岗位小学相关学科课程,具体试教内容现场临时抽取确定,试教者当场备课,当场试教,并当场公布试教成绩。试教考试时间20分钟,试教成绩总分为50分。专业技能加试考试时间15分钟以内,专业技能加试成绩总分为50分。音乐教师岗位专业技能加试内容必选为视唱,自选为唱歌、舞蹈或器乐其中一项(考试可提供钢琴,其他自备);美术教师岗位专业技能加试内容为现场粉笔简笔画。
3.面试时间和地点:8月12日,吉安一中阳明楼。
4.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的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音乐、美术教师岗位的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试教成绩+专业技能加试成绩)×60%。
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1.咨询电话
吉安市教育局人事科:8224865
吉安师范附属小学:8238682 联系人:陈老师 13907969922
2.监督举报电话
吉安市教育局监察室:8230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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