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对象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报人员;
2、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但所学专业与申报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不一致的申报人员;
3、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但在校期间课程计划中未安排教育教学实践等环节的申报人员;
4、其他需参加测试的申报人员。
应试人须具备的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要求;
2、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规定的标准;
3、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
测试时间和地点
1、测试时间:2014年6月13日(星期五)
2、测试地点:大余中学第二实验楼
报到有关要求
1、报到时间:2014年6月13日上午8点
2、有关要求: 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及预先打印好的4个说课稿(各一式两份,不得体现应试者姓名、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测试的基本要求
具备承担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懂得教育教学规律和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运用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能力,具备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以实现教学目的等能力和使用普通话提问及讲解的技巧。
测试的方式和内容
1、测试主要采取说课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并将测试内容分成若干项目进行量化评分。测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说课70分,面试30分。测试时间每人约为15分钟,其中说课时间约为10分钟,面试时间约为5分钟左右。测试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70分-8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四个等级。测试及格以上者方为测试合格。
2、说课内容由组织机构在应试者所申报学科预先准备的4个说课稿中随机确定1个,重点考察对所授教材内容全面的理解和分析。应试者根据说课题目向评委口头讲述自己的教学设想,说明这节课教什么、怎样教、为什么这样教等问题,特别是要在“为什么”上进行深刻地说明。说课时,应试者须脱稿向评委进行阐述。
3、面试主要通过观察、提问、交谈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试者对于教育教学常规及理论方面的知识掌握程度,以及仪表仪态、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由评委就教育教学常规、教育理念以及教师必备素养等方面的知识随机提问,应试者口头回答。
说课教材为大余县中小学、幼儿园现行使用教材。
其他事宜
1、应试者说课稿须为个人独创性作品,严禁抄袭或从网上下载。说课结束后,应试者将说课稿交评委组长,由评委和工作人员逐一核对说课稿是否抄袭或从网上下载。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成绩,且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2、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一年有效,本年度测试中未按时参加者或测试不合格者,不再安排补考,必须在下一年度教师资格认定中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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