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本人是湖口户籍的;
已婚夫妻一方是湖口户口的;
父母(含配偶父母)是湖口户籍的。
以上对象在外地是在编在册的正式教师,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
定,且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及人事部门同意。
招聘人数:10名
其中:县城重点高中学校1名;
农村初级中学3名;
农村小学6名。
招聘条件
1.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且有三年(含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2011年12月底之前正式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在岗人员)。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县城重点高中学校岗位的应聘者,必须在外地是县城及以上重点高中学校的教师。
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4日至7月18日。
(2)报名地点:湖口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报名时须提供个人材料:个人申请、户口户籍方面的材料(户口有效期截止公告发布之日)、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地任教的学校出具无不良行为、纪检监察出具无违纪行为、计生委出具计划生育、户口管理部门出具无刑事犯罪行为和未参加“法轮功”组织证明;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出具的任教时间、同意调出的证明;一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照片2张。
(4)当报名人数小于各类学校岗位人数时,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调整各类学校岗位数;当报名人数等于各类学校岗位人数时,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直接组织考核;当报名人数大于各类学校岗位人数时,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一般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聘用
根据应聘者的考核、面试(如果面试面试成绩不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组织体检、公示无异议,报县政府批准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被录用人员均实行聘任制,并与聘用学校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聘用期间为全民事业编制、县财政全额拨款。聘用人员均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咨询电话:0792-6566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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