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对象
符合赣人社发〔2014〕26号关于选拔对象的条件和要求,经过网上报名和笔试,根据所报考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的入闱资格审查人员(选拔计划与报名人数低于1:1.5的岗位除外);入闱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一起入闱。
具体名单见附件1《2014年新余市“三支一扶”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入闱考生本人必须在2014年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12楼1209室,新余市毓秀东大道体育中心西南侧)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
资格审查要求
资格审查时,入闱考生本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高中、大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支教岗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6、《2014年江西省“三支一扶”大学生登记表
7、近期一寸免冠彩照5张(其中4张贴在《2014年江西省“三支一扶”大学生登记表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招募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招募对象与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招募资格。
其他
资格审查后如存在部分考生被取消资格、自动放弃或参考人数少于所报考岗位计划数等情况,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将依据岗位缺额情况予以递补或调剂。
递补原则:按照同一岗位(岗位代码相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最后一名递补者考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闱。
调剂原则:选拔计划与报名人数低于1:1.5比例的岗位按如下办法调剂:
1、分宜县2个限户籍的支医岗位(代码分别为500001301、500001302)相互调剂,将分数高者录取到所报岗位,另一岗位予以取消。如遇分数相同,一并进入体检,由分宜县考核后确定1名入闱人选。
2、分宜县1个支医岗位(代码:500001307)和仙女湖2个支医岗位(代码:500003301、500003304),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调剂,即根据考生意愿,从报考我市支医岗位且符合该3个岗位所需专业要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闱人选。
递补和调剂人员情况另行公告。有递补和调剂希望的考生请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查材料。
资格审查后,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将按照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名单。
新余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电话:0790-6736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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