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对象
初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申请者中的下列人员需要参加相应教师资格类别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者;
2、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但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申报人员:
(1)在校期间,教学计划未安排或本人未参加三个月及以上教育教学实习的;
(2)所学专业与申报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不一致的;
(3)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的。
3、其他需参加测试的人员。
测试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的年龄、学历等要求;
2、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规定的标准;
3、身体检查合格;
4、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
测试时间和地点
1、测试时间:2014年6月26 日上午8:00时到达测试地点。
2、测试地点: 琴江中心小学
测试报到及要求
1、请参加测试的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在6月26 日上午8:00时到达测试地点准时报到,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报到时须携带预先打印好的4个说课稿(各一式两份,不得体现应试者姓名、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3、所有考生须到指定候考室等候,并根据测试考安排及面试顺序进入考场直至本人面试结束前,中途不得离开考点。
测试的基本要求
具备承担初中、小学、幼儿园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懂得教育教学规律和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运用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能力,具备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
测试的方式和内容
1.测试主要采取说课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并将测试内容分成若干项目进行量化评分。测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说课70分,面试30分。测试时间每人约为15分钟,其中说课时间约为8-10分钟,面试时间约为3-5分钟左右。测试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70分-8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四个等级。测试成绩及格及以上者方为测试合格。
2.说课内容具体为:初中教师资格说初中一年级下册(我县目前所用教材,下同)相应学科内容;小学教师资格说小学四年级下册相应学科内容;幼儿园教师资格说幼儿园大班下册语言、科学。说课内容由组织机构在应试者所申报学科预先准备的4个说课稿中随机确定1个,重点考察对所授教材(须为现行使用教材)内容全面的理解和分析。应试者根据说课题目向评委口头讲述自己的教学设想,说明这节课教什么、怎样教、为什么这样教等问题,特别是要在“为什么”上进行深刻地说明。说课时,应试者须脱稿向评委进行阐述,其中,申报英语学科的应试者,须用英语进行阐述。
3.面试主要通过观察、提问、交谈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试者对教育教学常规及说课内容等方面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仪表仪态、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评委就教育教学常规、教育理念、教师必备素养等方面知识以及说课内容进行现场提问,应试者口头回答。
其他事宜
1、应试者说课稿须为个人独创性作品,严禁抄袭或从网上下载。进入测试室前,应试者须上交所有说课稿,由评委和工作人员逐一核对说课稿是否抄袭或从网上下载。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成绩,且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2、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一年有效,本年度测试中未按时参加者或测试不合格者,不再安排补考,必须在下一年度教师资格认定中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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