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合格,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3、在宜春市中心城区有食宿条件,年龄20周岁以上(1993年5月31日以前出生)至40周岁以下(197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厘米。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中专(含高中)及以上学历(全日制)。(警校、政法学院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计算机专业、通信专业毕业生及党员在具备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聘用)。
7、具备基本电脑操作能力。
二、报名地点:
宜春市人才市场(详址:宜春市袁州区平安路531号火车站旁宜春市人力资源市场场内)乘1路、2路、5路、9路在火车站下车。
三、报名时间:
2014年2月12日至2014年2月14日。(正常工作日)
四、报名须携带: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一寸免冠半身近期照片4张;3、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书面证明。
本次招聘实行考录制,报名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前30名(男6名,女24名)参加计算机操作考试,按总分排名公布体检名单,体检合格后方可录取,如计算机考试和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参加机考。被录用人员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300元,加班工资200元,享受社保、医保。工资及“双保”经费均纳入市政府财政年度预算。
咨询电话:0795-3227434 (报名点宜春市人才市场)
0795-3292228 (市公安局招考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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