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1、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吉安市吉水县201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专业分类按赣人社发[2012]86号文件执行。年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30日。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4日至12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00)。
2.报名地点:吉水县行政中心大楼北一楼146、148室(www.sdsgwy.com )。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招聘岗位所需要的执业资格证、职称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吉水县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
5.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持报名所需材料交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缴费手续。应聘人员每人缴交报名费50元。12月20日至12月21日带身份证到县行政中心北楼一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33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应聘资格,不退回报名费。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和面试两科分别按50%和50%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范围和教材,满分为100分。笔试由吉水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遗失身份证者,必须在考前持贴有与准考证同底照片的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到吉水县人社局办理准考手续。
2、面试
(1)面试工作由吉水县人社局实施。面试工作原则上在笔试成绩公布后30天内完成。面试前,吉水县人社局制定面试实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考生面试费按有关规定收取。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入闱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人数少于1:3的全部入闱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应聘者提出放弃等而出现岗位空缺,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4)凡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录取,否则,不予录取。
(5)面试的具体事宜详见吉水县政府信息网发布的面试方案。
咨询电话:吉水县人社局0796-8689437
吉安市吉水县201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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