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等校主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通知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武汉交通职业学院、鄂州职业大学、江汉艺术职业学院、仙桃职业学院,各市州自考办:
经研究,同意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担任社区护理学专科专业的主考学校;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担任酒店管理与导游、商务英语、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应用技术等专科专业主考学校;鄂州职业大学担任模具设计与制造、文秘与办公自动化、建筑施工技术与管理等专科专业主考学校;江汉艺术职业学院担任计算机应用技术专科专业主考学校;仙桃职业学院担任机电应用技术、社区护理学、计算机应用技术等专业的主考学校。上述各校从2008年开始在其主考专业范围内进行自学考试专科与中职中专教育衔接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上各学校主考专业的考试自2008年4月份开始,考试时间与全国自学考试时间同步,即元月、四月、七月、十月。具体考试安排严格执行湖北省自学考试专科与中职中专教育衔接专业考试安排。
二、以上专业除社区护理学(专科)为新专业外,其余专业均为我省已开考专业,应严格执行省自考委已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社区护理学(专科)专业考试计划见附件。
三、自学考试与中职中专教育衔接试点工作严格执行全国考办和省自考委有关规定,在不影响中职中专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进行。
四、各校开展自学考试与中职中专教育衔接工作应按照鄂价费[2006]183号文件精神,规范收费标准和行为,并按照省物价部门规定缴纳有关考试费用。
关于同意咸宁职业技术学院等校主考部分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通知咸宁职业技术学院、荆门职业技术学院、荆州职业技术学院、武汉商业服务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各市州自考办:
经研究决定,同意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担任文秘与办公自动化、计算机应用技术、营销策划三个专科专业的主考学校;荆门职业技术学院担任文秘与办公自动化、计算机应用技术两个专科专业的主考学校;荆州职业技术学院担任机电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三个专科专业主考学校;武汉商业服务学院担任酒店管理与导游专科专业的主考学校,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担任酒店管理与导游、数控技术应用、模具设计与制造三个专科专业的主考学校,同时开始自学考试与中职中专衔接试点工作。现就开考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上专业的考试自2008年元月份开始,考试时间与全国自学考试时间同步,即元月、四月、七月、十月。具体考试安排详见当次湖北省自学考试与中职中专衔接专业考试安排。
二、以上专业均为我省已开考专业,各专业考试计划应严格按照已批准的专业计划执行。
三、自学考试与中职中专衔接试点工作应严格执行全国考办有关规定,不得影响中职中专学校正常教学。
四、各校开展自学考试与中职中专衔接工作应严格执行鄂价费[2006]183号文件精神,规范收费标准和行为;同时按照省物价部门规定缴纳有关考试费用。
请有关市州及高校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宣传发动以及各项管理工作,保证自学考试与中职中专衔接工作的健康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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