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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1年引进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0

江西省2011年引进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适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需要,促进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我省2011年继续开展面向国内外引进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来赣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对象和条件

引进对象为:博士、博士后、博士生导师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等。

引进对象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1年1月1日后出生)。引进院士不受年龄限制。

3、符合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二、原则和程序

引进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坚持专业对口、需求结合、注重实绩、业内认可,采取公开、竞争、择优办法。

引进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报名从即日开始。具体引进岗位、岗位条件及待遇等,报名者可登录中国江西省人民政府网、中国江西网、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江西文明网、江西大江网或今视网查询《江西省引进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需求目录

2、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考察。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专业面试。面试时将具体核验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应与复印件相一致)。面试合格者进行考察。面试和考察均由用人单位组织。

4、确定人选。用人单位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具体引进人员。

三、优惠政策

1、对引进人员由用人单位给予不低于2万元的安家费,引进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本单位同条件、同岗位人员标准,特殊岗位实行特殊薪酬激励政策。

2、引进的院士每月生活补贴3000元,享受副省级干部医疗保健待遇,住房不低于150平方米,配备工作用车和工作助手。引进的“长江学者”、 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或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参照院士的生活补贴、住房和医疗保健待遇执行。引进的博士生导师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住房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

3、引进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单位编制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限制。博士后可直接确定为副高专业技术资格,已经具有副高资格的,根据资格条件可以破格申报正高职称。

4、在科研开发方面享受我省现行的优惠政策。申报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省科学技术奖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

5、在技术贸易、高新技术产品开发方面享受我省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

6、家属安置比照部队军官家属安置办法,由相关部门妥善安置,也可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协商解决。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通过电话或电邮及时垂询。

联系人:闻建静

联系电话:0791—6386293(兼传真)

电子信箱:jx.ycb@163.com

相关网址:

中国江西省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xi.gov.cn

中国江西网: http://www.jxcn.cn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jxhrss.gov.cn

江西文明网:http://www.jxwmw.cn

江西大江网:http://www.jxnews.com.cn

江西今视网:http://www.jxgdw.com

附件: 2011年江西省面向国内外引进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需求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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