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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进贤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10年招聘实施方案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0

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您关注:江西省进贤县2010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实施方案

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5日—12月17日。

(二)报名地点:进贤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

(三)报名费用:笔试费用每人90元,面试费用每人30元。体检费用自理。

(四)报名证件:

1、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4张(报名时当场采像,费用自理)。

3、本人现场报名,填写《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表

为提高我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全县卫生事业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2名。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单位及专业

1、县人民医院20名,其中临床医学14名、影像专业4名、检验专业2名;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名,均为预防医学专业。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学历:

(1)临床、影像、预防医学专业:全日制医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

(2)检验专业:全日制医学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

3、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普通全日制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或已通过考试暂未获得职业医师资格证但可在网上查实者;

5、本县在编人员不得参加这次招聘。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者;受过劳动教养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者;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者;有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报考者。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5日—12月17日。

(二)报名地点:进贤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

(三)报名费用:笔试费用每人90元,面试费用每人30元。体检费用自理。

(四)报名证件:

1、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4张(报名时当场采像,费用自理)。

3、本人现场报名,填写《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表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主管部门和人劳局共同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五、考试办法

为体现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各专业开考比例不小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将减少该专业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专业的招聘。

招考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试卷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分值的8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分值的20%)。其中:国家统招全日制医学类硕士研究生报考者可免试,经考核、体检合格后直接聘用,不占聘用名额。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

2、命题及阅卷:委托有关医学院校专家,组织命题及阅卷。

3、笔试内容:

(1)临床专业:解剖学、药理学、病理生理学的、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诊断学;

(2)影像专业: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影像诊断学、超声诊断学;

(3)检验专业:临床检验基础、临床免疫学和免疫检验、临床生物化学和生物化学检验、临床血液学和血液检验学;

(4)预防医学专业:预防医学、劳动与职业病学、流行病学、环境卫生学。

(二)面试

1、各专业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划线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命题和评分委托有关专家负责。

3、面试内容:主要考核,考察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和临床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时间10分钟)。

4、面试入围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其缺额在同一专业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无递补对象,则相应减少该专业招聘名额;面试入围人员领取了面试准考证,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的作缺考处理。因上述情形不能形成竞争的专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面试成绩低于60分则不予录取。

六、体检考核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分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在同一专业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一次。

七、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规定范围内公示7天。对公示期间的举报情况,由监察部门立即进行核查。公示未通过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由用人主管单位配合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聘任手续者作弃权处理。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其人事档案由县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对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每三年签订一次合同,三年内不准调动或借用。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人劳局牵头,卫生局配合,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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