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
1、声乐专业1名;
2、舞蹈专业1名;
3、器乐专业1名;
4、播音主持专业1名。
招聘性质:合同制
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品貌端庄。年龄在三十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有岗位经验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2、热爱校外教育事业,热爱青少年儿童,具有童心童趣,善于和孩子、家长沟通,责任心强,有创新意识,普通话流利,口齿清晰;
3、师范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
4、应届毕业生、历届毕业生或具有一定教学经验的优秀教师;
5、优秀毕业生、市级及以上荣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1日——2014年7月31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持报名所需材料到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自荐书(能反映本人教学、管理水平、应聘的思路与设想,以及本人专业等级、论文发表、获奖情况等,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专业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
4、报名要求:报名时每人只能填报一个招聘专业中的一个专业学科;
5、报名地点:行政一区一号楼402室;
6、面试时间: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进行统一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7、面试环节:面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分为谈话、说课、表演(乐器、伴奏自带,钢琴除外);
8、录取规则: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
9、体检要求:经面试符合条件的人员,由青少年活动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10、试用要求: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青少年活动中心统一填写劳动合同书,完善聘用手续。各获聘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91-6633261
联系人:13523216080 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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