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4名,其中男2名,女2名。
报名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坚定、品行端正,热爱新闻宣传事业和播音主持工作,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为:主持与播音、新闻学、传播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电视编导、表演艺术等。
4、有良好的播音主持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男身高不低于1.68米,女身高不低于1.58米。
6、截止2013年7月31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1995年7月31日前,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7日至2013年7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www.sdsgwy.com)。
3.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就业报到证(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服务中心盖章)、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4张,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报名地点报名,在职人员还需持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持有效身份证、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证明样表见附件)和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全套)。
报名时提交《栾川县公开招聘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报名登记表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初试
初试为上镜,主要测试考生的举止仪表、形象气质和普通话水平,初试主要内容为1分钟自我介绍、播报指定稿件和自备稿件(各2分钟)。
初试实行百分制计分,初试成绩在初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按招聘计划人数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复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复试。初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初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初试通知书。
(三)复试
复试分为笔试和试镜两个环节。笔试和试镜的分值各为100分。
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成绩=行政能力测试成绩×50%+申论成绩×50%
试镜内容为指定新闻播报、现场模拟主持和答辩(考生可按电视播音与主持人标准提前设计形象和着装)。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30%+试镜成绩×70%
(四)试播
根据复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试播人员。(如男、女第二名出现复试总成绩并列的,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试播人员在栾川县电视台试播3个月(试播期工资待遇每人每月1500元)。试播结束后,由县公开招聘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试播人员的试播视频分别提交相关评审机构进行量化评审、交由社会各界人士代表组成的评议组进行量化评议。根据评审评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生评审评议总成绩=评审成绩×70%+评议成绩×30%。
咨询电话:6683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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