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省焦作市市直学校招聘20名教师
招聘20名高学历专业技术人才,现制定简章如下:
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名额共计20名(具体岗位详见推荐)。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备高中以上教师资格;
5、2013年8月以前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与报考岗位的专业一致;
7、在职人员报考需在网上报名相关信息项中注明在职经历;
8、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其他条件。报考人员应将具备的资格证、获奖证书、工作经历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情况在网上报名时详细注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岗位报名。招聘过程中面试、体检、考核均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报考者请于2013年5月2日至5 月6日登陆焦作市教育局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13年5月7日前(以寄出日期邮戳为准)将报名表(网上报名时自动生成)、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和毕业时间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及所获主要荣誉等材料复印件寄送至焦作市教育局(地址:焦作市丰收中路2369号焦作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507室,邮政编码:454100),焦作市教育局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初审结果、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具体安排将在焦作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告。
各拟聘用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不足2:1的,需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上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日期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面试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应于规定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和毕业时间证明原件),其中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凡拟聘用岗位对资格条件有其他要求的,应提供有关证明、证书。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等证件到指定考试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面试的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讲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语文学科加试写作),讲课范围为焦作市市直学校现行各学科教材,讲课内容考前随机抽签确定,按照所报岗位进行班级模拟授课;答辩由专家按照规定内容以提问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相关测试。面试具体方案在领取面试通知单时另行通知http://www.sdsgwy.com/。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信息发布
焦作市教育局网站作为此次招聘工作指定网站,有关考试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联系电话:0391-299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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