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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0

河南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范围及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符合所报考专业要求。

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服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3年2月27日至3月1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三)报名地点:新乡市人民路老商业步行街南口新乡市人事考试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373-3686280/2054494。

(四)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单位同意报名证明等,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1份)。提交本人填写的《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每位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报考岗位。

3、报名者须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经研究同意,取消该岗位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

5、考生于2013年3月14日至3月15日在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聘专业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内容和办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和材料作文两科,各科满分为100分。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应试者从事工作应具备的潜能,包括言语理解、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四部分。综合知识(权重65%)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管理、计算机应用、科技、历史等,题型以单选、多选、判断为主;材料作文(权重35%)即给定材料按要求作文。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2013年3月16日上午9:00至11:00测试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至16:00测试综合知识与材料作文。笔试安排在新乡市城区,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50%+综合知识和材料作文×50%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考试人数与招聘岗位3: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博士学位报考者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原件,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心理素质、职业素质等。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办法另行通知。笔试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博士学位人员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程序。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依照学历高低确定拟聘人员,在同等学历情况下本硕专业一致、硕博专业一致者优先,以上情况都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低录取。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核。对体检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依据笔试和面试、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并从报考同一专业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单位提出解聘意见,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八、信息查询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x.lss.gov.cn)和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xxgyyq.gov.cn),www.sdsgwy.com为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0373-3686280 监督电话:0373-3686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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