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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濮阳清丰县城建监察大队2012年招聘106名工作人员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0

河南省濮阳清丰县城建监察大队2012年招聘106名工作人员

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24日至1994年4月24日期间出生);

3、具有清丰县户口(2012年4月24日前迁入);

4、报考乡镇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报考县直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符合所报岗位的专业要求;

5、未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

6、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共招聘城建监察工作人员106名,全部为事业编制,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县大队工作人员6名、乡镇中队工作人员100名,具体招聘数量及要求如下:

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采取统一考试的方法进行,考试分笔试与面试。

(一)发布公告

《清丰县公开招聘城建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8日至5月10日

2、报名地点:青少年活动中心(人民路综合楼对面)

3、报名办法: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无户口本者须开具公安局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二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报名。由本人填写《清丰县公开招聘城建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拟聘用岗位数量的比例达到3:1方能开考,达不到3:1的,按比例递减拟聘用岗位数量,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它岗位,或退还所交考务费。

考生持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收据于5月25日到青少年活动中心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

参加国家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干部”等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将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5月28日交到清丰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股(县政府综合办公楼七楼),逾期不再受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聘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问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城建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方案

3、考试有效成绩为:笔试成绩 ×50%+面试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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