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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洛宁县公安机关2012年招聘30名文职人员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0

河南省洛阳洛宁县公安机关2012年招聘30名文职人员

招聘对象

1、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未就业的毕业生;

2、洛宁县2008年、2009年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

招聘计划

2011年洛宁县公安机关文职人员(以下简称“文职人员”)岗位共招聘30人。其中男性24人,女性6人。招聘职位如下:

招聘条件

报考文职人员,除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学历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自愿从事文职人员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分配;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后至1993年11月1日前出生);大学生村干部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76年11月1日以后)。

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日至6日(每日8:3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洛宁县招待所一楼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报到证(派至洛阳但外省院校毕业学生需加盖省教育厅就业专用章;未派至洛阳学生需重新改派至洛阳)原件及复印件,学历需出具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寸照片四张(免冠近期彩照,报名表上粘贴)。大学生村干部报名需县组织部门开具有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有关事项

(1)报名时填写《洛宁县公安机关文职人员招聘报名表

(2)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按规定交纳考务费60元。

(3)报名结束后,凡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3倍以上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职位。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此次考试、聘用资格。

(二)调剂

如部分职位报名人数与相应职位计划数比例未达到3:1的,该职位计划数相应核减,直至达到3:1比例。核减出来的计划数全部调剂到报名人数多的职位,调剂后的相应职位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必须不小于3:1。洛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宁县公安局将根据调剂情况及时发布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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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类,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定于2012年5月19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

3、笔试成绩适时在http://www.sdsgwy.com/洛宁人力资源网和公安内网上发布。

4、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考生总成绩于面试全部结束后在洛宁人力资源网和公安内网进行公示。

咨询电话:0379-66268620

0379-6313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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