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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邓州市2010年教师招聘实施方案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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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你关注:邓州市201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实施方案

招聘办法

1、报名报考人员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籍本、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就业派遣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现场采集照片。于2010年8月18日至2010年8月24日,到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名,交报名费80元。报考中学教师者,所报专业为在校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专业;报考小学教师的不分专业。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中学或小学一个职位。2、资格审查按照规定对报考人员的“范围、资格、条件”等进行逐一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在考试政审过程中作弊的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资格,并在五年内不得参加邓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经初审符合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以公告形式公布。3、笔试①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参考人员,达不到比例调整招聘计划。②笔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分)和专业知识(70分)。公共基础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专业知识为:初中为所报专业的专科知识、小学为中专知识的语文和数学。参加“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文件精神笔试总分加3分。大学生村干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按有关文件精神笔试总分加5分。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市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稳步提高,根据有关文件和政策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教师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确保招聘教师质量。

二、招聘职位

三、招聘范围户籍在邓州市辖区范围内(含父母、配偶为邓州户籍),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干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按有关政策参加考试并享受加分待遇。四、招聘资格和条件(一)资格1、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2、学历:初中教师为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小学教师为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3、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应为已取得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者;报考小学的应为已取得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者。4、身体健康(二)招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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