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8月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工作人员到岗:上午7:30,
考生报到:上午7:50—8:40,
考官和监督人员到岗:上午7:50,
面试开始时间:上午9:00
地点:荆州市救助管理站(地址:荆沙大道68号)
面试内容及方法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8月5日,持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荆州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人事科领取面试通知并登记,未登记者,按弃权处理。每人交面试费50元。
2、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以内(含思考时间)各考官根据考生答辩情况给出答辩得分。
试题由市民政局、人社局、纪检部门拟定。
3、面试顺序:所有面试考生先按抽签顺序进行综合答辩,综合答辩结束、分数公布后立刻离开考场。
4、面试成绩。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即为面试成绩。
5、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注意事项
1、时间要求。考生须在7:50—8:40到考生休息室(抽签室)报到,迟到作自动弃权处理。
2、纪律要求。
①开考前,考生必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封存,自带的相关资料一律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②候试期间,需耐心等待,不得离开休息室,如因特殊情况需离开休息室的,须报告休息室工作人员,经许可后,由工作人员全程陪同。
③佩戴好抽签序号牌,进入面试室后向考官展示本人的序号牌。面试时不得透露自己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④在进入试场后,按照主考官的要求答题,不得向评委及工作人员询问有关考题的问题,如确未听清题目,可要求主考官重复一遍。主考官宣布答题开始,考生开始答题,计时开始,考生答题结束,必须报告“答题完毕”。
⑤面试结束后,考生在原地等候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公布后,由工作人员带离面试考场。
⑥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服从工作人员协调和安排。如有违纪行为,将取消面试资格。
工作咨询电话:0716-8252411(荆州市精神病医院 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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