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都市2013年招聘32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2、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3、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4、身体健康,容貌端庄,形象好。(二)岗位条件1、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通用技术岗位除外)①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其中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限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资教生、特岗生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岗位的除外)。②除2013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及资教生(特岗生)外,其余报考人员应具备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的岗位。③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岗位须达到二级甲等水平)。2、报考通用技术教师岗位①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其中:市一中通用技术岗位限机械加工、机械制造和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等相同或相近专业报考;市职教中心通用技术岗位限机械加工、机械制造和数控技术应用等相同或相近专业报考。②考生报考通用技术教师岗位须报考到具体招聘学校。3、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①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幼师、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可放宽至中专毕业学历)。②除2013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及资教生(特岗生)外,其余报考人员应具备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③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4、报考财会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①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②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和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特别规定:符合上述教师岗位报考条件的人员中,报考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一经聘用,须在三年聘期内(截止2016年7月31日)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予以解聘。(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报考: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被劳动教养的;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本市在编教师(包括聘用制教师)不得报考。工作程序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一)报名1、报名方式: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符合上述招聘资格条件的考生,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4、报名人员应根据相应报考条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主要有身份证、毕业证(其中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所在高校加盖印章的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业成绩记载表)、教师资格证(财会类报考人员为会计从业资格证和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资教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外地报考考生可先下载填报《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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