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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市201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0

湖北省咸宁市2013年从硕士、博士研究生中引进人才

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对象:国家211工程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国外知名高校同等学历高层次人才(少数专业紧俏岗位对毕业学校不作要求,具体见附件2备注栏)。

(二)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1、应届毕业生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符合职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组织程序

(一)查询岗位

拟引进人才71名。其中,博士10名,硕士61名。具体情况详见《咸宁市201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截止2013年4月18日17:00。

2、选择岗位: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

3、报名办法:由用人单位受理报名。认真填写《咸宁市201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初审

2013年4月19日至4月20日,用人单位根据报名人员个人简历和报名情况,将符合岗位条件人员列为初选对象,不符合条件的告知本人。

(四)初选

2013年4月21日至5月15日,由用人单位组织初选。采取与岗位特征相匹配的专业考评办法,例如实地考察、撰写调研报告、课程试讲、现场操作等灵活方式,对报名人员进行专业水平测试,形成专业考评意见,按百分制量化评分,并发布公告。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博士岗位前2名、硕士岗位前3名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环节。初选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数不够的,取消岗位。(五)资格复审

对通过初选人员集中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所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咸宁市201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凡放弃面试前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初选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后达不到博士岗位1:2、硕士岗位1:3比例的,取消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准考证。

(六)面试

全市统一集中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当日,考生在面试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指定地点或者弃考的,做好现场记录,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递补人员。面试按百分制量化评分,现场公布成绩,并发布公告。

(七)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综合成绩=初选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八)考察和体检

综合成绩岗位第1名列为考察和体检人员,第1名放弃的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第2名递补,依次进行。与第1名综合成绩相差10分以上的,不列为递补对象。不能进行递补的,取消岗位。

1、考察。突出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行和专业特长,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考察和体检合格的,列为拟引进人才。

政策咨询电话:0715-8126920

湖北咸宁市201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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