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主考院校:
为认真做好201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教师资格证书《教育学》《心理学》(简称“两学”)考试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安全,严肃考试纪律,保证考试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9月1日—9月10日。
二、报名地点及考试地点
(一)只报考自学考试科目的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的市、州(设考点的县)招生考试办公室(院)报名,在规定时间到当地报名点领取《考场座次通知单》,并按照《考场座次通知单》指定的考点在当地参加考试。
(二)“两学”考试统一在西宁市进行。
1.凡报考“两学”考试并兼报自学考试科目的考生,必须到西宁市教育考试院(地址:西宁市黄河路80号,银龙酒店隔壁)报名,并于10月14日至17日凭本人身份证或准考证到西宁市教育考试院领取《考场座次通知单》,按照《考场座次通知单》指定的考点在西宁市参加考试。
2.只参加“两学”考试的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的市、州招生考试办公室(院)报名,并于10月14日至17日凭本人身份证或准考证到西宁市教育考试院(地址:西宁市黄河路80号,银龙酒店隔壁)领取《考场座次通知单》,按照《考场座次通知单》指定的考点在西宁市参加考试。
三、报名方式
首次报考考生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现场报名(采集报考信息和数码照片);已报名参加过自学考试或“两学”考试的考生只须持原准考证报名。
四、考点设置
自学考试和“两学”考试的考点必须设置在标准化考点,不得设置在助学(办学)单位或培训机构,考点不得私自设立分考点或在备考考点地址外组织考试。
五、考试时间
10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10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六、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按规定标准收取。其中:“两学”考试报名考试费按4元/科次留报名点。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两学”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招考办要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主动加强与公安、保密、信息产业、宣传、无线电、卫生防疫、交通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加强考试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加强对互联网不良信息的监控和打击力度,防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非法传播考试信息。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针对在本地区考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考试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把“考试安全”放在最突出的位置,确保考试工作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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