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直事业单位2012年(下半年)招聘人员
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2012年(下半年)宜昌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被劳动教养的;
4、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bychrss.gov.cn/http://www.sdsgwy.com/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等网站发布《2012年(下半年)宜昌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5日至7日(8:3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宜昌市人事考试中心(环城北路40号,原市劳动局办公楼三楼339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不能同时用新、旧两个身份证,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须知:报名时须带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相关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5、资格审查及其他
(1)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3)根据鄂政发[2011]84号文件规定,在宜昌市服务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考人员,应填写《宜昌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
6、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2年11月9日(8:30—11:30,14:30—17:30)到宜昌市人事考试中心(环城北路40号,原市劳动局办公楼三楼339室)领取,请人代领准考证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写作等,专业知识以岗位条件要求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
(2)笔试时间:2012年11月10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及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http://www.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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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时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1:3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
(2)面试方式。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方案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制定并报送市人社局审定备案后,与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管。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考官由7-9人组成,其组成按相关规定执行。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在面试时需增加专业技能操作测试的,应在面试方案中予以明确。
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特殊情况(综合成绩并列等),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若依然出现成绩并列,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政策咨询电话:0717-6056364;
宜昌市直事业单位2012年(下半年)招聘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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