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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2012年下半年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0

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2012年下半年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五)具备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被劳动教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名具体事项

1、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和各单位招聘实施方案见兴山县人社局网站及各招聘单位网站。

2、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见附表一。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不能同时用新、旧两个身份证,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所须证件:报名时须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基层工作经历(须由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原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兴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5、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共同负责。

(2)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3)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

6、准考证发放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考试

1、笔试。笔试在县纪委的监督下,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标准答案、统一阅卷。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及时对外公布。

笔试内容见招聘单位的实施方案。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工作在县纪委的监督下http://www.sdsgwy.com/,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如面试人选出现缺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3、综合成绩计算。

本次招聘考试综合成绩为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有必要或遇特殊情况(在招聘岗位职数内成绩出现并列),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

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2012年下半年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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