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市质监系统2012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他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即日起至10月19日止,可下载查看《鄂州市质监系统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岗位表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