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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鄂州市2010年市直学校教师招聘简章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0

鄂州市2010年市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90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范围对象

1、普通高等学校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省级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在鄂州市从事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资教生(“三支一扶”支教人员);

5、鄂州市市直教育系统在册在岗(经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调入、分配或同意聘用)未纳入市直编制管理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3、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与所报考岗位相应及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

2、符合招聘范围对象第1、2、3条规定的,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符合招聘范围对象第5条规定的,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幼儿园岗位的要求具有中专及以上国民教育学历、报考小学岗位的具有专科及以上国民教育学历、报考中学岗位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国民教育学历;

(三)岗位要求

报考英语、体育、美术、音乐、计算机岗位的,要求具有相应专业的学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4、在编在职教师。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州市教育局共同组织,鄂州市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0年8月6日08:00——8月12日20:00。

2、报名办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办法请登录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ezld.gov.cn)、鄂州教育信息网(http://www.ez.e21.cn)查询。网上报名统一在鄂州教育信息网上进行。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否则将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于8月14日——8月19日在鄂州教育信息网打印准考证、下载《鄂州市2010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州市教育局负责组织,鄂州市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

资格审查时间在笔试之后面试之前。入围面试人员请于2010年8月30日——9月4日携带有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准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鄂州市教育局(鄂州市滨湖南路60号)进行资格审查。凡与招聘简章规定报考条件不一致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再根据笔试成绩依序递补。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由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州市教育局共同组织,鄂州市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1)重大时事政治理论,与基础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教育法

笔试加分:

(1)、截止2010年7月1日,在教学一线担任教师,教龄每满一年加0.5分,本项最高加分为5分。

(2)、截止2010年7月1日,在省及省级以上教育业务部门(教研室、教科所、电教馆)组织的优质课(含说课、课例)竞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加3分,获得二、三等奖的分别加2分、1分;获市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的加2分;本项最高加分为5分。

(3)、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资教生(“三支一扶”支教人员)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加5分。支教生服务期间教龄不重复加分。

加分计入笔试原始分。

笔试结束后,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加分情况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分别在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和鄂州教育信息网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方式,具体方案另行制订。

3、考试成绩确定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笔试和面试原始分值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公共理论知识占30%、相应学段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占70%)占50%(加分分值按50%折算后计入笔试成绩),面试占50%。

六、体检与考核

体检与考核工作由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州市教育局共同组织,鄂州市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

1、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如有不合格或弃权的,依序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健康、遵纪守法等情况。如有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序递补,再按程序进行体检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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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鄂州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反映并查证核实确有问题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招聘程序递补。公示结束后,报鄂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和人事代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这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入编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正式聘用后,三年内不得调离聘用学校。

八、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中,报名时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定《诚信承诺书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

2、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4、报名费:笔试50元,面试50元;

5、咨询电话:0711—3358455(市人社局)

0711—3386007(市教育局)

0711—3386036(市教育局)

6、监督电话:0711—3830621(市监察局)

0711—3358556(市人社局)

0711—3386055(市教育局)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州市教育局二〇一〇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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