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并报市人事局同意,决定面向黄石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全部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为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
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严格按照招聘程序开展招聘工作,切实加强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真正选拔出优秀的人才充实到相关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黄石市区户籍并且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未就业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和遵守工作纪律;
3、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身体条件,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含在校学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处分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因犯罪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报名的人员;
5、在2006—2009年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0年1月29日-3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报名时领《西塞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填写并上交《西塞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三)报名地点:区政府517办公室(电话:0714—6484737)。
(四)报名所需材料:本人学历证、身份证、户口簿和《西塞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五)报名考生须交纳报名费50元。
四、考试
(一)开考条件:报名人数与招考岗位的比例应不低于3:1,未达到比例不予开考。
(二)笔试
1、笔试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个部分。
(三)面试
1、入围面试的方式: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8名和经市主管部门同意免除笔试而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与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原件。材料原件包括: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等证件;已婚者还应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2、对复审合格者,发放加盖招聘单位印章的《面试通知书
五、预录方式
(一)确定体检人员的方式:考生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确定最后成绩;经用人单位申请,市主管部门同意免除笔试而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以面试成绩为最后成绩。
(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初录人员名单。
六、聘用程序
(一)体检。初录人员统一到指定的医院集中进行体检。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执行该标准,没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在查看其人事档案无异议的基础上,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公示。由用人单位对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四)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
(五)若体检和考查发现不合格人员时,可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到顺序,另行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
(六)对拟录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工作岗位,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监督
监察部门对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对工作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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