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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4年招聘27人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0

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4.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6.年龄条件: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50周岁。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表

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23日至12月26日。

(二)报名地点或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供的应聘材料包括: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从最初学历起提供)、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科研成果证明(含论文、著作、科研项目等)、获奖证明、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缓就业协议书及招聘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上述应聘材料直接送到或以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人事科(办公楼3楼311室),联系人:王老师、吴老师,联系电话:020-38256619(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请标明“应聘岗位代码+姓名”字样。应聘材料未按规定时间送达或提交材料不齐者,视为报名不成功。应聘材料原件于考试当天或者电话通知的规定时间到我院人事处人事科进行复核。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http://www.gdhrss.gov.cn)或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http://www4.gdin.edu.cn:8080/rsc/),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201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2014年12月23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4年12月23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考察阶段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成立审核小组,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与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各招聘单位成立面试评委小组负责面试评审工作。面试评委小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面试内容包括对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教学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具体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由各用人单位确定并通知应聘人员。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议、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考试成绩。考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考试成绩80分以上为优良,未达到优良者不予聘用。

咨询电话:020-38256619(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投诉电话:020-38256612(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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