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程序
报名
1.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或委托他人代报名;
2.时间及地点:2014年9月5日—9月19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5号(珠海市七中对面)];
3.所需资料:①《珠海市香洲区建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
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缴纳考务费50元后发放准考证(家庭困难大学生、家庭困难失业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凭相关证明免缴考务费)。
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方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统一进行,侧重考察应聘者基本素质及职位所需知识等,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在珠海市人才网()公告栏公布。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见网上通知。
2.面试
面试侧重了解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网上(珠海市人才网)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分数均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
设定招录考试总成绩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予招录。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有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同分人员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总成绩和体检有关事项在珠海市人才网www.sdsgwy.com公告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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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公示
用人单位对应聘者报考资格进行复核,体检合格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复核报考资格和提交材料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人才网()公示3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咨询电话:0756-2134303(香洲区人力资源中心);监督电话:0756-2635630(珠海市香洲区建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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