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50113 汉语言文学教育(本科段)
主考学校:江苏教育学院
说明:
1、关于公共政治课的调整及替代关系请参照《专业考试计划简编编写说明》(08版)第11条。
2、考生毕业前需根据自身情况完成6周的教育实习。各类考生(含在职教师和在读师范生)均需填写教育实习鉴定表。
3、新计划中加“”课程为必考课程,已通过的原计划课程必须按上表的对应关系进行替代,已通过的原计划课程在新计划中未有对应课程的毕业时计算课程门数和学分(不含原加考课程),考生毕业时应通过不少于12门课程(不含教育实习、毕业论文),毕业学分不少于77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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