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届毕业生或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根据《中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学年师资配备工作的通知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养。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专业为音乐类。
6.具有中学或小学教师资格。
7.其他条件:
(1)应届毕业生: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本科就读师范类音乐专业。
(2)在职人员:具有高级(正高或副高)职称,男45周岁以下(即1969年8月1日后出生),女42周岁以下(即1972年8月1日后出生)。
招聘办法
1.从即日起至6月10日止,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有关证书复印件按以下联系方式寄送:
邮寄地址: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教育事务指导中心,邮编:528459;
电子版可发送:1103803667@qq.com。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760-86500841。
2.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将审核应聘人员资料,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选择面试人员,并提前三天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时应聘人员要提供证书原件,如发现资料有不真实,招聘单位将取消该应聘人员面试资格。
3.面试形式主要采用课堂教学技能测试、答辩等方式进行。
4.招聘单位将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与考核,并按照中山市教育局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5.受聘教师享受事业编制教师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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