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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市三水区事业单位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0

有关事项

1、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并根据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按名次先后次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由招录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如决定递补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名次先后依次递补。排名时,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首先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成绩相同,再按照学历层次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学历层次相同,则按照参加工作年限长短顺序确定名次。

2、报考三水区人民法院机关辅助服务雇用人员职位的考生在笔试前须先进行电脑文字录入测试。测试项目为听打(输入方法不限),听打录音用普通话以每分钟120个字左右的速度进行。测试合格标准为:每分钟录入55个文字以上且正确率75%以上。电脑文字录入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笔试、面试。电脑文字录入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报考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机关辅助服务雇用人员职位的考生在面试前须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试成绩合格的方可进入面试。体能素质测评项目为男1000米长跑、女800米长跑。体能素质测评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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