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职位及人数
报考条件
(一)符合职位表户籍要求,报考辅助岗位普通雇员需持有有效期内的A类或B类《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测试合格证
(二)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条件:
1、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未设置“以上”学历(学位)要求的,只限于本层次学历(学位)人员报考。如:岗位要求学历本科及学士,则只接收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的人员报考;
2、年龄、相关资格等时间计算截至2014年3月31日。
招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2014年3月25日、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报名地点:龙岗区清林中路209号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厦一楼人事考试窗口,(联系电话:28949217)。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3、《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
4、毕业证、学位证、文凭验证证明;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己婚者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未婚者需先到民政局开婚姻状况证明,再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
6、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其中,工作经历证明需由考生现工作单位盖章确认并提供社保清单)。
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无法联系后果自负。除文凭验证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在现场签订承诺书,并在资格复审前提供,其他材料必须齐全,否则不给予报名。
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区人力资源局办理雇用手续时的复审结果为准。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及加试(个别职位除外)的方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笔试视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而定,若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高于拟雇用名额的10倍,需进行笔试。
3、加试。职位002、003需进行加试计算机实操。
4、面试。职位001及00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职位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考生,若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低于(含)拟雇用名额的10倍,资格初审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职位002、003根据笔试及加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职位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考生,若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低于(含)拟雇用名额的10倍,则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职位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考生。
5、考试成绩计算方法:不需加试职位,笔试与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计入最后总成绩(不需参加笔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需加试职位,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30%+加试×20%+面试×50%=总成绩(不需参加笔试的,则为:加试×40%+面试×60%=总成绩)。面试及总成绩设合格线,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具备该职位雇用资格。
6、各职位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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