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职位及名额
招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3名,具体情况详见招考职位表(附件)
招考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曾任审判员的;
2、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3、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工会工作、法律工作等满五年的;
4、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二)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取得学士学位。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四)有劳动人事仲裁工作经验,符合仲裁员上岗条件的优先。
此次招考年龄、资格及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4年2月28日;
(五)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3月3日-3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至6:00)。
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7号龙岗区人力资源局708室,联系电话:28902673。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公开招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报名表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报名人数低于拟招聘岗位3倍的将不进行笔试,直接面试。
1、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职位根据招考名额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某职位笔试合格人数少于招考名额的3倍,则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的考生均列为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将在龙岗政府在线公告。
2、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分数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对于没有笔试,直接进行面试的职位,所有人员全部参加面试,依面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该职位最终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对于有笔试的职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依考试总成绩分数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在龙岗政府在线公告。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14年招考仲裁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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