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中小学教师136名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优秀2014年应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养。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4.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学科相符。 6.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具体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未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12月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逾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按《中山市中小学教职员聘用(聘任)制实施办法
(二)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由招聘单位审核报名资料,根据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习成绩排名、专业素养、特长、在校内院(系)的学生会(或团委)的干部任职经历、在校内社团的任职情况、 所获奖学金及校级以上奖励等情况(报名者报名时提供简历及有关证书、资料等),择优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应试人员。报名人数不足岗位拟招聘人 数1:3比例的(特殊教育岗位报名人数不足岗位拟招聘人数1:2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岗位拟招聘人数为1且报名人数不足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的(特殊教育岗位报名人数不足岗位拟招聘人数1:2比例的),该岗位不予开考。 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入围笔试人员有关笔试的安排和相关事项。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由中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内 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师德规范、时事政治等。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中山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划定。招聘单位依合格考生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的 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达不到比例人数,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招聘单位在笔试工作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报名地点公布笔试成绩,并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有关面试的安排和相关事项。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内容。测试结束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中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人员情况表
广东省中山市教育局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136名中小学公办教师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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