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六)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月24日及以后出生人员;(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报名办法(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在本院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报名时需填写《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招聘职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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