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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2014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0

接收范围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重点接收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毕业生和部队紧缺专业人才。学历层次以本科为主,接收少量硕士研究生。接收专业经济学、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思想政治教育、侦查学、运动训练、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音乐表演、摄影、播音与主持艺术、信息与计算科学、化学、应用化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科学与技术、材料化学、环境科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统计学、高分子材料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航海技术、轮机工程、刑事科学技术、消防工程、临床医学、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接收条件1、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公安消防事业。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在校期间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2、专业对口,学习成绩平均良好以上。学历、学制、专业内容、培养方向、课程设置符合接收要求,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必须按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3、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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