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数量
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5.无违纪违法行为;
6.广州市常住户口(不含从化、增城)。
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时间:2013年10月23日(星期三)至25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咨询电话为020-81814681。
3.地点:广州市中山七路328号荔湾区人大办公大楼1楼联席会议室 (www.sdsgwy.com );
4.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每个岗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5以上(含1:5)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2)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提交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居民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大一寸彩照3张;
报考人员须于报考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2013届毕业生报名时还需提供本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已办理暂缓就业的应届毕业生,需同时提供本人有效的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不符合报考资格或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时间:2013年11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2)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0月29日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请于2013年10月30日(星期三)-11月1日(星期五)到中山七路328号4楼荔湾区人大办进行报名确认,凭身份证原件领取笔试准考证;
(3)考试地点:荔湾区人力资源职业能力建设中心(地址:逢源路宝源中约30号);
(4)考试范围: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基本写作水平测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2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低于72分的不得列为面试对象。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5)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11月中下旬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公布,查询电话:020-81814681。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和送达面试成绩通知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笔试成绩×50%/12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公布,查询电话:020-81814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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