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拟公开招考4名辅助管理类雇员
二、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具体职位条件要求,持有《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
3.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计划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8年9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有违反国家计生政策情况的;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2014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要求
1.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原则上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高学历也不能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
2.职位要求为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报考者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职位未要求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报考者具有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可以报考;
3.招聘相关资格的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13年9月30日。如:职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是指2011年9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
4.在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不作为毕业生工作经历时间;
5.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报考人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附件2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15日(星期二,1天),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龙岗区政府办公大楼1215室(www.sdsgwy.com)。(二)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龙岗区委办(区府办、直属机关工委)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
相关材料要求:1.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文凭验证证明;2.工作经验证明需盖工作单位印章并提供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保缴交记录;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己婚者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未婚者需先到民政局开婚姻状况证明,再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4.要求中共党员的需由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提供证明。
上述材料均验原件留复印件,报考者须按照报考要求提前准备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报名资格。除文凭验证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在现场签订承诺书后,报名截止时间届满时材料不齐全的,视为不合格,不予报名。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区委组织部办理雇用手续时的复审结果为准。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一)笔试
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在各职位招考名额10倍以内(含10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不需进行笔试。报考人数超过该职位招考名额10倍的,对该职位考生先进行笔试,笔试分数合格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职位根据招考名额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某职位笔试合格人数少于招考名额的3倍,则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的考生均列为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分数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及考核名单。对于没有笔试,直接进行面试的职位,所有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依面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该职位最终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对于有笔试的职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依考试总成绩分数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人选将在龙岗政府在线(http://www.lg.gov.cn)上公布。
招考咨询电话:2890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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